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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39版)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下转D41版)
发布日期: 2024-08-09 22:40:19 来源: 行业新闻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与生产经营密切有关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二者合计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比例均超过85%。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账面金额不存在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以及与同行业能够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处于行业中等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折旧政策谨慎。

  报告期内,企业存在部分固定资产闲置情形,具体原因见下:(1)公司个别机器设备因改造更新、工艺改进等问题造成处于闲置状态,存在减值迹象。(2)由于2020年公司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工程建设项目逐渐转固,原生产线部分老旧房产和设备开始停产并处于闲置状态。公司对这些闲置的房产、机器设备在该设备闲置之日按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除上述闲置的固定资产外,公司其他固定资产均正常使用,不存在减值迹象,根本原因如下:

  A、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对使用年数的限制较长、维护成本高的陈旧设备做技改升级。截至2023年末,公司固定资产的成新率为61.09%,成新率较高,设备运转正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成新率情况如下:

  注:成新率=(固定资产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00%。

  B、除已足额计提减值准备的个别闲置资产外,公司不存在别的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的固定资产;

  C、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所处的经济环境及法律环境在近期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D、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生产稳定,盈利状况较好,经营环境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产品生产技术及工艺未出现重大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金额为26,523.04万元、26,200.94万元和37,645.66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占比分别是6.93%、6.47%和9.07%。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及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波动较大,主要受公司在建工程进度及转固时点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列示如下表所示:

  2020年,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40,000.00万元,专项用于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度,该笔专项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为992.51万元。

  除上述专项借款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别的在建工程专项项目贷款,相关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使用资金时未严格区分该等资产金额来源于一般借款还是自有资金。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一般借款利息全部予以费用化。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除上述专项借款外的其他利息资本化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货币性资产金额为28,120.21万元、27,435.94万元和27,802.7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7.34%、6.77%和6.70%。公司非货币性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占公司非货币性资产账面价值的占比分别是98.29%、98.25%和96.98%。

  报告期内,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不存在大幅度波动的情形,其变动主要为公司每年正常进行摊销引起。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253.33万元、214.86万元和570.62万元,主要由装修费构成。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长期待摊费用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情况影响较小。

  2023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较2022年末较大幅度增长,其根本原因为公司子公司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搬迁产生的装修费用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360.12万元、8,418.61万元和8,885.16万元。公司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主要由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市价变动损益、递延收益等事项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69.05万元、1,142.50万元和1,965.08万元。公司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主要是公司衍生金融实物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被套期项目的公允市价变动构成。

  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长主要由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相关期货、远期合约、延迟定价等衍生金融实物资产的公允市价变动损益大幅度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规模逐年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为了应对运用资金需求的增加,逐步扩大了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规模。

  报告期各期末,企业流动负债分别为748,897.32万元、813,264.55万元和768,702.96万元,占负债占比分别是80.22%、86.01%和77.00%,为公司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企业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该支付的账款、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473,423.97万元、458,696.10万元和486,476.13万元,占流动负债占比分别是63.22%、56.40%和63.29%。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规模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的短期借款以保证借款、信用借款和其他借款为主。公司的质押借款主要是公司子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专利权等进行质押取得。2021年末,公司的抵押借款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使用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提供抵押取得。

  2023年末,公司质押借款规模较2022年末大幅度的增加,其根本原因为公司将7000.00万元人民币存单和542.15万元英镑存单质押取得12,116.78万元借款。

  公司衍生金融负债主要为尚未平仓或交割的期货合约、远期协议、延期交易等公允市价变动及尚未交割的远期结售汇合约公允市价变动。

  报告期各期末,交易性金融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94,591.26万元、68,227.70万元和55,400.08万元,占企业流动负债的占比分别是12.63%、8.39%和7.21%。

  报告期内,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全部为公司通过黄金租赁业务取得黄金的成本和公允市价变动。黄金租赁业务是指公司从银行租入黄金、到期归还并交付黄金租赁费,企业具有黄金在租赁期间的处置权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用。公司各期末交易性金融负债规模的变化主要与黄金租赁业务租赁费费率、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和租入黄金的市场行情报价变动有关。

  为了锁定公司租入黄金的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在租入黄金的同时购买相应头寸的黄金远期合约。公司购买的远期合约与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市价变动呈相反方向变动,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公允市价变动损益对公司当期利润影响较小。

  结合上述黄金租赁业务开展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最大的目的系为了进行融资。公司通过黄金租赁进行融资的根本原因包括:

  报告期各期,公司通过黄金租赁业务融资成本与通过银行流动资金贷款融资成本对比如下:

  注:黄金租赁综合费率=黄金租赁业务年度综合成本/各月月末黄金租赁融资规模的平均值;流动资金贷款综合利率=流动资金贷款年度利息支出总额/各月月末流动资金贷款余额平均值;

  报告期各期,公司通过黄金租赁融资成本略低于通过银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融资的成本,因而公司通过黄金租赁业务开展融资有利于合理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黄金租赁业务是银行针对涉金企业组织的一项业务,涉金企业是指生产黄金、在生产中需要用黄金的企业。公司作为生产黄金的企业,通过黄金租赁融资系公司的融资渠道之一。依据公司与银行之间黄金租赁业务开展情况,在银行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租入黄金通常不需要出示担保等其他增信措施,从而通过租入黄金进行融资具有较高灵活性和便利度。

  公司所处行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原材料采购、存货备库、在产品规模等均比较大,日常运营对于货币资金的需求规模较大。除了通过银行借贷进行融资以外,公司通过开展黄金租赁业务进行融资有利于提升公司融资渠道多元化,降低融资渠道单一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当支付的票据余额分别为5,779.06万元、10,103.00万元和0.00万元,占企业流动负债的占比分别是0.77%、1.24%和0.00%,占比较小,详细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该支付的账款合计金额分别为75,802.29万元、92,067.79万元和102,947.05万元,占流动负债占比分别是10.12%、11.32%和13.39%。公司应该支付的账款主要由应付材料款和应付工程款构成。

  2022年末,公司应该支付的账款较2021年末增加15,745.30万元,增长比例为30.07%,其根本原因为公司采购原材料的尚未结算的款项有所增加。

  2023年末,公司应该支付的账款较2022年末增加10,879.26万元,增长比例为11.82%,其根本原因为黄金、白银涨价,公司黄金、白银矿物质采购量增加及金额增加,使得公司采购原材料尚未结算款项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应该支付的账款账龄情况主要由1年以内和1-2年为主,占公司当期期末应该支付的账款的比例均达到85%以上。公司1年以上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工程款。

  公司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为预收客户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分别为9,189.07万元、14,754.50万元和8,898.51万元,占流动负债占比分别是1.23%、1.81%和1.16%。

  报告期内,公司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账面金额逐年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于随公司部分产品价格在报告期内上涨幅度较大,下游市场对相关这类的产品的需求旺盛,公司的营收规模逐年增长引起。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员薪酬分别为7,894.71万元、8,440.55万元和8,700.10万元。报告期内应付职员薪酬构成如下: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随公司经营效益的增加,薪酬水平及年终奖金提高,各期末应付职员薪酬余额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23,289.96万元、5,506.67万元和6,359.04万元,占流动负债占比分别是3.11%、0.68%和0.83%。公司应交税费主要由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构成,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1年末,公司应交税费大幅度的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应交增值税大幅度的增加,具体原因如下:

  ①所得税方面: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较2020年末大幅度的增加,根本原因为公司2021年实现的净利润增加及可抵扣亏损影响下降的双重影响,使得公司当期所得税费用大幅增加;

  ②增值税方面:2021年12月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增加使得销项税额增加的同时,公司进口货物时因增值税票未及时获得,使得公司期末应交增值税大幅增加。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应交税费大幅度减少,主要是由于公司在2021年期后完成了上期的应缴税款的缴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该支付款余额分别为4,070.76万元、3,676.44万元和4,889.53万元,占流动负债占比分别是0.54%、0.45%和0.64%。

  公司其他应该支付款主要为押金及保证金、往来款等。2023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2022年末增长了1,213.09万元,增幅为33.00%,其根本原因系2023年公司计提的大修费用增加。

  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银行长期借款和因固定资产售后回租形成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2021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全部为公司预收货款所形成的待转增值税销项税额。2019年末,公司无其他流动负债,还在于在公司实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准则前,将收到的货款在预收账款科目进行全额核算。

  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大幅度的增加,主要是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公司加大了承兑汇票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情形,使得公司期末未终止确认的承兑汇票金额大幅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84,599.91万元、132,280.83万元和229,557.65万元,占负债占比分别是19.78%、13.99%和23.00%。企业主要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递延收益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165,836.42万元、114,903.78万元和218,494.76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重分别为89.84%、86.86%和95.18%,系公司非流动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从结构上看,公司长期借款全部为保证借款,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1年末,公司长期借款较2020年大幅度的增加根本原因为:(1)由于铜、金、银、锌等市场行情报价在报告期内均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公司业务规模也稳步增长,导致公司库存备货所需的运用资金需求有所增加,从而公司增加了银行借贷;(2)公司在2020年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40,000.00万元,专项用于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工程项目。

  2022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借款账面余额较2021年12月31日有所减少,主要是由于部分长期借款划入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引起。

  2023年末,公司长期借款账面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了103,590.98万元,增幅为90.15%,主要是由于黄金、白银价格持续上涨,公司存货采购增加,使得对运用资金需求扩大,从而长期借款融资规模增加了57,574.81万元,同时公司本期末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减少了46,016.17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分别为9,902.53万元、8,284.45万元和1,504.91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重分别为5.36%、6.26%和0.66%,主要为公司售后回租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形成。

  2021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增加8,749.08万元,增长比例758.51%,主要是由于本期新增了融资租赁借款所致。2021年2月和9月,公司分别和远东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两份《售后回租合同》,将本公司的机器设备、电仪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获得借款。

  2023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较2022年末减少6,779.54万元,其根本原因为公司本期偿还相应的融资租赁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递延收益均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为8,791.91万元、7,680.72万元和6,569.53万元,主要系收到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资金、济源发改委重大工业项目优惠政策场地平整专项补助款等形成。公司递延收益明细如下:

  注:1、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系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10年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建〔2010〕301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调整济源市政府2010年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铅冶炼渣综合回收有价金属及环保治理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的复函》豫环函〔2012〕327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示范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环[2012]108号文件批复,给予公司94,400,000.00元项目补助。该递延收益按10年分摊计入其他收益。

  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4年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指南的通知》(豫环办〔2015〕26号)、《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369号令)、《河南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78号令)、济源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依法征收排污费强化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济政办[2009]63号)、济源市环境保护局文件济环[2015]151号,给予公司含锌铜渣料资源综合利用和冶炼废气重金属污染物深度治理项目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60万元。

  2、冶炼渣处理技术改造工程,系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2年第二批支持工业公司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豫财企(2012)125号和济源市财政局《关于分配2012年支出预算指标的通知》济财预(2012)第1204号文件批复,给予公司3,000,000.00元项目补助。该递延收益按10年分摊计入其他收益。

  3、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系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获得国家2013年工业公司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情况的通知》豫工信节[2013]792号文件批复,给予公司2,900,000.00元项目补助。

  4、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资金,系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预财环[2014]24号,给予公司20,000,000.00元补助。2021年根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拨付重金属专项资金的请示》(济管环[2020]120号),给予公司20,000,000.00元补助。

  5、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治理和综合整治项目奖补资金,系根据济源市环境保护局官网关于对全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治理和综合整治项目奖补资金企业名单的公示,给予企业2,760,596.00元项目补助。该递延收益按10年分摊计入其他收益。

  6、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系根据《济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济源市财政局关于组织2018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济工信(2019)3号),给予企业1,960,000.00元项目补助。

  7、济源发改委重大工业项目优惠政策场地平整专项补助款,系根据济源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9]16号,按照《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重点项目实施优惠政策的通知》(济政[2011]38号)和《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涉企优惠政策兑付流程的通知》(济政办明电[2019]23号精神),公司冶炼渣处理技术改造项目享受重点项目优惠政策,给予企业35,584,000.00元补助。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26,285.49万元、-41,935.58万元和27,827.68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3,475.00万元、24,742.90万元和9,382.32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年较大幅度下降,其根本原因为:公司所生产的铜产品、金产品、银产品等市场行情报价在此期间大幅度增长并保持高位,上游原材料采购预付款占用金额大幅度的增加,公司在报告期各期末存货金额也较大幅度增加。

  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较大幅度下降,其根本原因为:公司所生产的黄金产品、白银产品等市场行情报价在此期间较大幅度增长,黄金、白银盈利能力较强,公司为了扩大黄金、白银销售规模,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增加,期末存货较上年末较大幅度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2,567.89万元、-9,406.36万元和-4,088.73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均为净流出,主要系近年公司新建项目或技改项目投入增加,购建固定资产、非货币性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投资金额较大所致。

  同时,由于公司为了应对价格波动风险,需要对黄金、白银、铅、银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从而使得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和收回投资的现金较大。2022年,由于近几年铜产品价格涨幅较大,在2022年下半年开始较大幅度下降,公司提高了价格波动风险套期保值空头头寸,实现收益规模较大,公司2022年“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大于“投资支付的现金”,从而使得公司2022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较2021年较大幅度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是112,909.11万元、-57,128.46万元和25,146.74万元。

  2021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112,909.11万元,较2020年度大幅度的增加,主要是由于铜产品价格大大上涨以及黄金、白银价格高位运行,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规模较2020年度较大幅度增长,增长率为32.87%,营业收入规模的迅速增加使得公司需要提高存货备货及预付款规模增加,从而对运用资金需求也大幅提升。

  2022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57,128.46万元,较2021年度较大幅度下降,其根本原因为随着2022年下半年铜产品价格回落并处于高位运行,下行风险加大,公司适当减少存货规模和运用资金占用,由此减少了通过黄金租赁融资的规模。

  2023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25,146.74万元,较2022年度较大幅度增加,其根本原因为2023年黄金、白银市场行情报价持续上涨,该类产品盈利能力提升,公司为了扩大金、银业务规模,原材料采购增加,运用资金需求增加,从而加大了融资规模。

  注4: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费用化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注:上述能够比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来源于WIND资讯及其公开披露信息,或为了统一计算口径由相关公开披露信息进行计算而得。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企业流动比率分别是1.28、1.20和1.39,较为稳定。企业流动比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比较大差异。

  注:上述能够比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来源于WIND资讯及其公开市场信息,或为了统一计算口径由相关公开披露信息进行计算而得。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速动比率分别是0.44、0.45和0.41,整体较为稳定。在企业流动比率与同行业能够比上市公司较为一致的情况下,公司速动比率比同行业能够比上市公司的平均速动比率更低,其根本原因为公司所有矿物原材料均需要外部采购,公司存货管理较为谨慎,为降低原材料供应风险,公司存货备货规模较大。

  2、株冶集团资产负债率大幅度下降,根本原因为其在2023年定向发行股票融资使得企业所有者权益较大幅度增加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66%、68.45%和67.43%,整体逐年略有下降,其根本原因为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9,881.81万元、42,446.24万元和58,006.18万元,使得公司净资产规模从2021年初的374,988.44万元增长至2023年末的482,247.53万元,从而使得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率逐年会降低。。

  2021年末、2022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行业中等水平,略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高于恒邦股份、白银有色,与锌业股份、云南铜业比较接近,低于株冶集团。2023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等水准,根本原因为同行业可比公司株冶集团于2023年定向发行股票融资使得其资产负债率一下子就下降。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由于冶炼企业所涉及的产品品种类型铅、铜、金、银等价值较高,存货价值较大,营运资本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水平普遍较高。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属于该行业普遍特征。

  注:上述能够比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来源于WIND资讯及其公开市场信息或为了统一计算口径由相关公开披露信息进行计算而得。

  2021年和2022年,公司各期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4.49和4.12,公司利息保障倍数较高,且处于行业中等水平,与锌业股份、株冶集团比较一致。2023年,公司利息保障倍数为4.40,低于同行业中等水准,其根本原因为株冶集团于2023年实施同一控制下公司合并使得其利息保障倍数大幅增加。

  综上,公司具备拥有较强的偿还债务的能力,偿债风险总体较小,但如果金融市场产生波动,进而影响银行对公司授信规模收缩、限制或取消,则可能会对公司的偿还债务的能力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注:上述能够比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来源于WIND资讯及其公开市场信息或为了统一计算口径由相关公开披露信息进行计算而得。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公司各期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是104.56次、117.28次和124.26次。公司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规模较大,普遍在100亿营收规模以上,而且公司所处行业主要以现款现货结算,货款回笼较快,同行业能够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占据营业收入的比例均非常低,所以应收账款周转率普遍较高。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合乎行业整体特征。

  报告期内,恒邦股份收入来源主要为黄金产品,黄金产品主要卖给黄金交易所,应收账款非常低,使得该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其他能够比上市公司。除此外,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水平与白银有色、锌业股份、株冶集团等公司比较一致,略高于该三家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

  注:上述能够比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来源于WIND资讯及其公开市场信息或为了统一计算口径由相关公开披露信息进行计算而得。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公司各年存货周转率分别是4.22次、4.26次和4.48次,整体保持平稳且逐渐有所提升。但是,公司存货周转率明显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中等水准,根本原因为:(1)公司无自有矿山,原材料基本来自外购,公司存货管理谨慎,为降低原材料供给风险,公司存货备货规模较大,因此公司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较高,降低了存货周转率;(2)由于株冶集团产品主要为锌及锌合金,单位价格较高的金、银等贵金属收入规模较少,其存货规模较小,存货周转率明显高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从而拉高了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平均值。(3)可比公司锌业股份、云南铜业、白银有色、恒邦股份等均存在比较大规模的有色金属贸易收入,贸易业务存货周转非常快。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法律法规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1)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票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理财产品等。(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要营业业务及战略发展趋势,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所持有的衍生金融实物资产全部为公司期末持有的商品期货合约、远期商品合约及延期交易,系由公司开展存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形成,目的是对冲公司部分库存商品、原材料以及在产品的价格波动风险,符合公司业务特点,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并非以投资收益为最大的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期货保证金、单位往来款、备用金等,全部与生产经营相关,不存在拆借资金、委托贷款等情形,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持有济源市泰信有限公司30%股权。该公司属于类金融企业,公司所持济源市泰信有限公司账面价值为4,615.02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1.10%。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转让子公司济源市泰信有限公司3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其所持济源市泰信有限公司30%股权全部转让给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2年11月25日,公司已完成转让该小贷公司股权的工商变更。除此外,公司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均与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相关,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以获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因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所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包括河南豫光国际经济合作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安泰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3.49%股权、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7.43%股权、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6.59%股权、上海盛鸿融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40%股权。公司所持该部分均与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有关,非为了近期出售、短期获利,也不是衍生工具,公司将该类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以获得投资收益为最大的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