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就启东高新区消防站厨房设施采购项目(重发)(三次)进行分散采购询价(详细内容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中的全部货物包含设备制造、供货、运输、安装等以及为完成项目所必须的临时项目、材料、保险、劳务及所需的全部。具体包括全部设备及辅材费用、包装费、运杂费(运抵现场)、卸货费、运输保险费、安装费、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售后服务费、税金等一切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安装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减少供货项目,不得降低安装质量。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最大限度地考虑各种各样的因素,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1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联系电线.供应商需根据采购单位需求足额送货;在未接到采购单位通知的情况下,送货量超过采购需求的,超过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运回,否则视为赠送,采购单位不支付相应货款。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参加,均须提供此项)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五格式填写)
(8)投标报价表、报价明细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按照附件六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1)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2)如涉及报价人名称变更等情况,须提供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出示的有效证明文件。
2023年12月19日09:00-09:30送至启东市南海路558号海韵大厦2411(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19日09:30分(北京时间)询价文件的相关联的费用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100元,不论何种原因询价文件的相关联的费用均不退还。
1.质量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全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①在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上的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供应商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
②在免费质保期内,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线小时内负责维修完毕。如需更换货物或送修,必须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货物,并在3个工作日内负责维修完毕。成交供应商超时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立即处理故障,每次罚1000元。更换后的部件质保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③供应商每年走访用户不少于二次,倾听用户意见,将售后服务做得更好、更完善。
④设备保质期内实行质量三包,免费为用户更好的提供易损件并及时派有关人员为用户更换,更换后的部件质保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按投标时承诺的年限。
签订合同后根据采购人的通知2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交付使用。如因中标人原因延期交货的,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每推迟一天加罚1000元,推迟7天(含7天)以上的每推迟一天加罚2000元。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对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4)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
在成交供应商供货完毕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货物清单、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一定要具有的有关的资料)。采购单位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书面项目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所供货物的数量、技术参数等与询价文件不一致等,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整改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七日内必须按要求整改,如再次不符合标准要求或逾期,采购人将视作项目整体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有关部门做处理。必要时,采购人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因检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验收或检验测试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将解除双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进行有关处罚。因检测导致货物损坏的,由供应商免费补足,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验收合格的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进行最终验收并签发验收单。
(1)成交供应商提供合格产品,随机资料及相关软件资源,如涉及进口货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供应商自行进行的现场勘察费用)。
(3)邀请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解答,如未参加开标,则视作认同开标结果。
(4)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以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别判定的结果为准。
(5)为本项目货物供货及后续服务所涉及的成交供应商安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6)在成交供应商供货安装好后,采购单位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进行验收。采购货物清单中的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如验收时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7)知识产权: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免除且成交供应商承担由于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1天,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履行采购合同的,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将其不良行为报有关部门备案。
1.符合采购需求且总价最低者成交,如遇同等质量、服务前提下最低总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2.本次询价收到的有效报价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报价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如采购单位变更采购方式,将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按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履行完成且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付合同价款的97%,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如无质量等问题后付清。注:付款前中标(成交)人需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