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领导留言板,事实上有意见提了之后,官方还是会非常认真的答复的,当然可能官方也在找机会好好说明一下这件事..
您好:作为中铁逸都国际北区的业主,关于经十路南建设高架问题,我有如下建议,若要缓解出行压力,建议往东另选择建隧道或者高架缓解,待地铁开通后也可缓解部分出行压力。
建议1、上下班高峰期,经十路以南的堵点就是汉峪金谷这里,建议利用已建成的地下环形路优先利用,可第一先考虑使用地下环形;
2、目前旅游路和经十路都在建地铁,可以建议优先等待建完后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观察交通情况,不应建立高架这个措施,地铁畅通后,出行人群或改变出行方式;
3、我上下班现在走椒山路,椒山路上下班时间都是畅通无阻,因为大部分居民都还习惯性集中在凤凰路通勤,建议可优先考虑多条道路分散出行压力,另或可考虑椒山路或其他路口设置与经十路的十字路口。从而缓解经十路和凤凰路十字路通压力。
尊敬的网友:您好!收到您的留言,我们格外的重视,立即协调相关单位做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凤凰路沿线长距离与轨道交通、高压电力管沟、原水管道等重要地下设施共线,凤凰路采用地下隧道快速路的方案,存在以下制约:
一是与工业北路高架等高快速路难以形成互通立交,交通功能损失大、交通瓶颈无法有效改善;
二是与轨道结构净距过小、不可避免的大规模迁改管线,实施风险高、对城市正常运营影响大;
三是地下隧道建设周期长、建设投资和运营维护费用大,长大隧道洞口、风塔等节点环境影响大,消防防灾、防淹应急救援等存在风险。
四是经十路以南现状地形南高北低,自然坡度达3.5%,地下快速路受道路路线规范的纵坡控制要求,与现状凤凰路隧道难以衔接,不具备实施条件。
地下环路主要服务汉峪金谷区域到发交通,分流邻近区域地面道路交通量,缓解地块周边的交通压力,目前受多方面因素制约,暂未启用。而凤凰黄河大桥南延工程的服务功能是完善城市快速路网,快速连接枢纽和重点组团,实现中长距离交通的快速出行,同时实现区域过境和到发交通的分离,系统地缓解整个城市的交通问题。
鉴于地下环路和城市快速路功能不同、服务对象不同、技术标准不同,解决的交通问题不同,两者应共同服务汉峪金谷区域的交通会有更好的交通改善效果。
城市轨道交通的功能定位主要是服务大运量公共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具有速度快、运量大、污染小、效率高等特点,在缓解交通堵塞、节能减排等方面发挥了及其重要的作用。城市快速路的功能定位主要是服务中长距离到发交通,分离过境交通,提高地面交通效率,降低出行时耗,整体上提高城市交通可达性。所以轨道交通和凤凰黄河大桥南延工程各司其职,功能定位并不重复,地铁建成后不能有效分流车行交通。
凤凰大桥南延工程为城市快速路,连接二环南路、工业北路快速路系统,同时快速联系东站、机场和起步区,是快速路交通的主动脉。为了发挥通道功能、提升通行效率,快速路需全线无信号灯。
经十路以南现如采用地面道路,根据前期方案论证,将导致大量车流跨过经十路后即遇到信号灯,导致严重压车、周边小区难以出行。目前高架与凤凰隧道口直接衔接,大量车流将通过高架分流,地面交通量将明显降低,周边小区可通过地面道路、旅游路北侧出入口上下高架,出行更为方便。
凤凰黄河大桥南延工程拟采用两大类(声源控制、传播控制)六个方面举措,降低噪声影响。具体包括采用降噪路面、降噪伸缩缝、降噪支座、鸣笛管控等措施控制噪声的产生,对声环境敏感区域,设置不一样类型声屏障、道路两侧景观整治、绿化美化等噪声传播控制措施。相关单位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您关心的噪声问题将在环评报告中予以分析评价,待编制完成后将报送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审批。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依规审批,并向社会公告。后续项目建设运营中,相关单位将根据环评要求,严格落实降噪措施,最大限度减轻道路噪声对旁边的环境的不利影响。
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将通过实施道路两侧景观整治、绿化美化等,切实提升沿线景观品质。地面道路上最终的绿化景观效果将会在现状基础上有较大的提升改善。
第一是地块变少而且变小,这里面除了有一些区域稀缺的因素之外,还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大地块开发商不敢拿,拿了也担心资金回报率的问题
第二、住宅用地可以说是大幅度下降,看了一些统计数据,23年的主城区住宅土地供应量是5000亩,现在只有2979亩。
供应的降低本质上是需求端的萎靡,较为重要的点在于开发商不拿地,轨交城投手里囤积了大量土地(包括楼盘)。
当然这个紧张指的是新房,毕竟新房的园林会更好,产品会更新,比如建发雍泉府这种,还是能吸引一大票粉丝的。
比如港沟南,有仁恒的先例,大概率会继续往豪宅上做,再比如盛福CBD,本身认可度也上来了,所以过去凉凉的土拍我认为接下来会热起来。
1.住宅用地。全市 2024 年度住宅用地计划供应504.12公顷(7562 亩),占供地计划总量的9.68%,其中商品房389.96公顷(5849 亩)、安置房 92.08 公顷(1382 亩)、保障性住房22.08公顷(331 亩,含配售型保障性住房124 亩,配租型保障性住房207 亩)。
2.商服用地。全市 2024 年度商服用地计划供应390.61公顷(5859 亩),占供地计划总量的7.5%。
3.工矿仓储用地。全市 2024 年度工矿仓储用地计划供应850.49 公顷(12757 亩),占供地计划总量的16.34%。
4.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全市2024 年度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计划供应 578.02 公顷(8671 亩),占供地计划总量的11.1%。
5.交通运输用地。全市 2024 年度交通运输用地计划供应2883.5 公顷(43253 亩),占供地计划总量的5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