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冰箱不制冷 经销商换货
发布日期: 2023-08-19 17:34:09 来源: 行业新闻
我国顾客报重庆讯(冯地森 记者刘文新)重庆市万州区顾客张先生家的电冰箱,在“三包”期内修理了3次,毛病依然没有扫除。近来,经万州区消委会百安坝分会调停,经销商为张先生替换了一台新的电冰箱。
2017年5月21日,张先生花2999元在某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电冰箱。同年11月,电冰箱呈现不制冷毛病。该品牌电冰箱售后修东西的人进行了修理。本年3月初,电冰箱不制冷毛病又呈现,修东西的人进行了第2次修理。一周之后,电冰箱第三次呈现相同毛病。
张先生向家电商场提出换货要求,遭到回绝。张先生保留了购物发票和3次修理的凭据,向万州区消委会百安坝分会投诉。
消委会工作人员在调停时指出,依据《部分产品修理替换退货职责规则》第11条规则:“在‘三包’有用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运用的产品,凭修理者供给的修理记载和证明,由出售者担任为广阔购买的人免费互换同类型同标准的产品。”
因为商场已不再出售该类型的电冰箱,无法为张先生替换同类型、同标准的产品。后经消委会分会屡次调停,商场为张先生替换了一台同价位的电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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