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我局拟对广东钢曜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节能烤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核检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7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邮编:529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建设单位”)拟于阳江市江城银岭科技产业园C2-1-1号建设广东钢曜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节能烤炉生产项目(下称“本项目”)。中心位置坐标为东经111°51′26.132″,北纬21°54′27.547″。项目占地面积70000m2,建筑面积63550m2。主要建设内容为六栋生产厂房,一栋办公楼,一栋综合楼和一栋宿舍楼等。生产厂房分别为包装车间、冲压焊接打磨车间、搪瓷和喷粉喷漆车间、仓库、包装和成品车间、开料车间和一栋办公楼。本项目主要生产烤炉,年生产烤炉120万套。
项目内不设施工营地,实施工程人员住宿、用餐均依托周边现有设施,因此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
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将经简单沉淀处理,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因此,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妥善处理后对周围地表水产生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施工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来源于场地平整、扰动原地貌等,扬尘污染会造成大气中TSP值增高,根据类比资料,施工扬尘的起尘量与许多因素有关。
施工单位在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扬尘控制措施后,施工扬尘将明显减少。而在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及土壤湿度较大时进行实施工程,在不同的风速和稳定度下,施工扬尘的浓度贡献值也会一下子就下降。实施工程单位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扬尘防治措施,避免本项目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挖掘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使用各种大型机动车辆,这些设备和车辆均使用柴油发动机或使用柴油发电机临时供电,因此,施工机械及车辆等因燃油产生的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烃类等污染物对大气环境也可能存在一定影响。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的污染物排放量不大,污染源较分散且为流动性,表现为局部和间歇性。施工期环境空气中的污染物主要是扬尘和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对于汽车尾气的污染,要求所有车辆的尾气达标排放,一般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对于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减轻污染:
①在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时段、作业环节采用洒水的办法减轻TSP的污染,增加洒水次数,可大大减少空气中总悬浮微粒的浓度;
②运送材料的车辆在运输沙、石等建筑材料时,不得装载过满,用篷布覆盖或采取密封运输防止沿途撒漏,造成二次扬尘;
④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必须定期检查,破损的车厢应及时修补,防止车辆在行驶途中撒漏运输材料;
⑤车辆出工地时,应将车身特别是轮胎上的泥土洗净,可建造一浅水池,车辆出工地时慢车驶过该浅水池,可将轮胎上的泥土洗去大部分,再根据情况采用高压水喷洗的方法,将车身及轮胎上的剩余泥土冲洗干净,这样可有效地防止工地的泥土带到道路上,避免造成局部地方严重的二次扬尘污染。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建设期间施工产生的废气对周边敏感点的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噪声由施工机械产生,如推土机、挖掘机等,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建材的撞击声、施工人员的吆喝声、拆装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运输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在这些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机械噪声。
施工期间向周围排放噪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控制。施工噪声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短期污染行为,只要施工前能够做好施工安民告示,一般的居民均能理解。但是建设施工单位为保护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应合理地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文明、环保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取的具体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与施工场所。严禁昼间(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凌晨 6:00)两个时间段内施工;
③做好声屏障防护措施,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声屏障阻挡噪声的传播。声屏障降噪效果可达到12dB(A),设置声屏障后各施工设备噪声在厂界(以50m计)处均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④加强对运送建筑材料车辆司机的宣传教育,做到文明驾驶,降低行驶速度,禁止鸣喇叭,不影响路边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内,建设单位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声屏障阻挡噪声传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时所产生的建筑垃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砂土、石块、水泥、碎木料、锯木屑、废金属、钢筋、铁丝、土石方等杂物
项目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无法利用的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对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来源于焊接烟气、打磨粉尘、搪瓷粉尘、喷粉及喷漆产生的废气、吹灰粉尘、烘干产生的废气、丝印过程的印刷有机废气、锅炉尾气和备用发电机尾气等。
本项目焊接用的是碰焊及氩弧焊,焊接烟尘主要来源于焊接材料。项目焊接过程采用实芯焊丝,其实心焊丝相对利用焊剂的焊接方式污染小,项目焊接烟尘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
本项目在打磨工序主要采用抛丸机进行打磨处理,此过程会产生较多的颗粒物。该颗粒物主要以金属颗粒物为主,这些颗粒物经过喷淋处理后,排放的颗粒物很少。项目打磨粉尘排放浓度能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mg/m3要求。
本项目搪瓷工艺的原材料为搪瓷粉,年使用量为500t/a。本项目采用浸搪或静电喷粉设备将搪瓷粉附着在工件上。
建设单位采用在喷搪工位安装集气罩的方式,通过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搪瓷产生的粉尘,风量为30000m3/h(共有6个风口,每个5000m3/h),收集效率为90%,年生产小时为2400h,则粉尘有组织的产生浓度为187.5mg/m3,有组织产生速率为5.625kg/h。废气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
项目喷搪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1.5t/a,排放速率为0.625kg/h。项目喷搪车间面积为3750m2,车间高度为6米,喷搪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约为2.3mg/m3,项目喷搪粉尘颗粒物浓度能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mg/m3要求。
项目设置2条喷粉/喷漆线(喷粉与喷漆共用生产线),每条生产线上包含一个封闭的喷漆房以及喷粉房,每条生产线可同时使用,其中喷漆线h/d,喷粉线天/年。
项目在喷粉工序主要为自动喷粉,在喷粉过程中会有热固性粉末涂料粉尘产生,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以及类比同类项目,项目粉末附着率约为90%左右,10%的粉末因未附着工件而洒落。经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效率约95%)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量约0.02t/a,喷粉粉尘的排放浓度为0.28mg/m3。项目喷粉粉尘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
项目喷漆使用的水性油漆为1t/a(含稀释剂),在喷漆房操作。项目未附着的漆雾大部分为大粒径颗粒物,该部分在设备附近和车间内自然沉降形成漆渣;少部分形成漆雾。自然落地形成漆渣数量按80%,漆雾量按20%计算,则项目喷漆工序中漆渣的产生量约为0.32t/a,漆雾的产生量约为0.08t/a。
建设单位拟采用“喷淋塔+二级活性炭”的处理方式处理喷漆废气和烘干有机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有机废气排放浓度满足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的Ⅱ时段限值≤30mg/m3。
项目喷漆漆雾和有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量分别为0.008t/a和0.0135t/a,排放速率分别为0.0133kg/h和0.0225kg/h。漆雾无组织排放浓度能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mg/m3要求;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能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总VOCs浓度限值2.0mg/m3要求。
本项目喷油件的需要用到吹灰工序,吹灰工艺使用吹灰器使用脉冲的方式对工件表面进行打磨处理。
建设单位采用在吹灰设备出口安装集气罩的方式,通过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吹灰产生的粉尘,风量为2000m3/h,收集效率为90%,年生产小时为900h,则粉尘有组织的产生浓度为55mg/m3,有组织产生速率为0.11kg/h。废气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
项目吹灰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011t/a,排放速率为0.0122kg/h。项目吹灰粉尘颗粒物浓度能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mg/m3要求。
项目的半成品有四种生产工艺,分别为需要进行喷漆、喷粉、搪瓷、喷油工序后需进行烘干工序硬化,烘干过程中喷漆件和喷粉件会产生有机废气,搪瓷件产生无机废气,喷油件会产生烘干废气。项目每天烘干时间约为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
搪瓷粉的成分为SiO2、Al2O3、B2O3、Na2O、PbO、TiO2、CaO、F2,属于无机材料,在加热固化时,不产生有机废气,主要的污染物为少量水蒸气。
喷粉完毕后需要对工件进行加热固化,加热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本项目使用的热固性树脂粉是一种新型无毒的环保涂料,不含溶剂,属于热固性粉末涂料,主要成分为环氧树脂、颜料。建设单位拟采用风量为30000m3/h的风机将该部分有机废气连同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采用“喷淋塔+二级活性炭”的处理方式处理,处理效率可达85%。则喷粉件烘干处理前的有机废气产生浓度为0.56mg/m3;处理后的有机废气排放量为0.006t/a,排放浓度为0.23mg/m3。喷粉烘干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广东省《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第二时段标准“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的Ⅱ时段限值≤30mg/m3。
喷漆后烘干有机废气建设单位拟采用风量为30000m3/h的风机将该部分有机废气连同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采用“喷淋塔+二级活性炭”的处理方式处理,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可达85%。则喷漆件烘干处理前的有机废气产生浓度为0.56mg/m3;处理后的有机废气排放量为0.0065t/a,排放浓度为0.08mg/m3。喷漆烘干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广东省《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第二时段标准“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的Ⅱ时段限值≤30mg/m3。
建设单位拟采用风量为5000m3/h风机将油雾废气收集后,经“油雾净化器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收集效率为90%,油雾处理效率为85%以上,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为0%。则本项目油雾颗粒物排放量为0.189t/a,排放浓度为15.75mg/m3,排放速率为0.0788kg/h;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为0.0001t/a,排放浓度为0.0083mg/m3,排放速率为0.00005kg/h。油雾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浓度限值。
项目包装产品需要进行印刷,使用水性油墨印刷时会产生一定的有机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VOCs,根据《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治理技术指南》,水性油墨VOCs含量约为5%,本项目水性油墨用量为0.2t/a,年生产小时为1200h,则水性油墨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产生量为0.01t/a,产生速度为0.0083kg/h。
丝印废气呈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为0.16mg/m3。因此项目丝印废气排放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mg/m3)。
建设单位的锅炉采用天然气燃烧加热的方式,项目共有4条烘干线条,搪瓷生产线条)。锅炉燃烧废气通过内设管道收集后经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锅炉每天运行8h,每年运行300d,
锅炉尾气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拟配备2台240kW的柴油备用发电机,用于意外断电时电梯及消防使用。
备用发电机尾气经喷淋处理后,由专用烟管引至所在建筑物楼顶天面排放。本项目发电机燃油使用普通柴油(含硫率低于0.001%),主要污染物SO2、NOX和烟尘排放浓度的最高排浓度、最高排放速率均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本项目劳动人员1200人,其中约300人在厂内住宿,项目食堂外包不纳入项目评价范围,项目所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等,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阳江银岭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生产废水主要来自设备喷淋废水和清洗废水。喷淋装置废水经沉淀池后循环使用,循环水量为5t/d,不排放。
生产污水经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后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的要求排入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银岭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项目清洗废水经中和混凝沉淀后汇合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同经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银岭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化处理。
综上所述,项目外排污水对阳江银岭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的水量、水质造成的冲击和影响较小。本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纳入阳江银岭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是可行的。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噪声源自各类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了减少本项目各噪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一定要对上述声源采取可行的措施,具体方案如下:
③要合理布局噪声源,门窗部位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再加上距离的衰减作用,使机械噪声得到有效的衰减。
④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在厂区布局设计时,应将噪声大的车间设置在厂中心,这样可阻挡主车间的噪声传播,把车间的噪声影响限制在厂区范围内,降低噪声对外界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符合标准要求。
预测各类噪声源经降噪、减振、隔声后的噪声叠加值,经计算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的要求。此外,由于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内的各类设备经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对四周的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本项目劳动定员1200人,其中300人在厂区内住宿。建筑设计企业分类收集后,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产车间产生的部分不锈钢板的边角料;布袋除尘及喷淋除尘设备沉降的粉尘;包装车间产生的少量包装废弃物;喷油过程产生少量的废油脂。
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置。本项目原辅材料用完后会产生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1t/a,统一收集后出售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置。喷油过程产生废油脂约为1.8t/a,统一收集后交由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置。
该项目在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给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矿物油和废机油抹布,年产量约为各1t/a。废矿物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14-08),收集后定期交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废机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废物代码为900-041-49,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即可。
根据建筑设计企业提供的数据,每年污水处理需要消耗絮凝剂15t/a,据《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年修订),采用絮凝沉淀、化学除磷处理时,污泥的产生系数为4.53t/t-絮凝剂使用量,因此,本项目产生的污水处理污泥为67.95t/a。污水处理污泥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17表面处理废物(废物代码为336-064-17),必须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规定对其统一收集贮存,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回收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桶、废磷化剂桶、废除油剂桶、废油墨桶等,预计每年共有2吨的废包装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原料桶属于HW49其他废物(危险废物代码),收集后定期交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建筑设计企业提供的资料,预计每年产生漆渣为0.32t,漆渣收集至桶里交危废资质单位处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漆渣属于HW12染料、涂料废物(危险废物代码900-252-12),收集后定期交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喷漆废气、烘干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二级活性炭吸附治理效率为90%),根据上述工程分析,理论上本项目废气进入活性炭处理设施的被吸附的VOCs总量为0.1717t/a。根据《现代涂装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陈治良主编),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吸附容量一般为20%~30%,本项目活性炭吸附容量取值25%,则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8585t/a(含被吸附的废气与新鲜活性炭),活性炭装置每半年更换一次。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39-49),收集后定期交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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